獎學金名稱:
新竹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類別:
政府部門及各縣市政府獎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送交課外組
申請金額:
大學部4000/碩士班10000
申請名額:
大學部15/碩士班5
申請資格:
1. 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在學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身份:
  1. 大學部
  2. 碩士班
檢附清寒證明:
需要
收件截止日期:
2025-03-31
成績條件:
各項平均80/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應繳附件: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加蓋私章)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備註:
附件: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pdf
新竹市 學年度第 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odt
新竹市政府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