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名稱:
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獎學金類別:
政府部門及各縣市政府獎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自行送件
申請金額:
5000
申請名額:
50
申請資格:
1. 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下在籍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2. 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3. 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
4. 學業成績75或具傑出表現者
申請身份:
  1. 大學部
  2. 原住民
檢附清寒證明:
依公告辦理
收件截止日期:
2026-09-30
成績條件:
應繳附件:
1. 申請表
2. 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 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以傑出表現提出申請者,並應擇 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在學證明書或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 註記原住民身分或熟相關註記之最近六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影本一份,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5. 申請人之帳戶影本一份。
備註:
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附件: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odt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