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名稱:
彰化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類別:
政府部門及各縣市政府獎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送交課外組
申請金額:
8000
申請名額:
大學部60/研究所10
申請資格:
1. 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自強學生(參閱實施要點第二點)
申請身份:
  1. 大學部
  2. 碩士班
  3. 博士部
  4. 進修學士班
檢附清寒證明:
依公告辦理
收件截止日期:
2026-10-12
成績條件:
學業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應繳附件: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4.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5.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備註:
附件: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pdf
彰化縣 ○ 學年度第 ○ 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odt